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社会> 正文

民警提醒:未成年人发现溺水时首要是保护自己

www.fjnet.cn 2013-06-29 11:13 陈海东 来源:福州晚报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针对近日高发的学生溺水事件,28日下午,临江派出所民警到福州市第十二中学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民警提醒学生们,作为未成年人,发现他人溺水时,首先要做的不是救人,而是保护好自己。“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及身体未完全成熟,平时的安全教育应更多告诉他们如何自救,以及掌握一些寻求社会救助的常见方法。比如遇到溺水事故时,手拉手下去救援是极危险的。他们应该做的是尽快向周围的成年人求救,或迅速寻找有较大浮力的物品推向落水者所在区域。”民警说。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程敏琴)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