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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鑫吴公司工程业绩造假竞成中标第一候选人

www.fjnet.cn 2013-06-25 15:38 朱硕峰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苏州鑫吴公司工程业绩造假竞成中标第一候选人

连江县住建局明知违规却不撤销其资格

东南网6月25日讯(法制今报记者 朱硕峰 通讯员 陈幸良)福建省螺旋焊管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钢结构)工程位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内,该工程于今年4月9日发布中标公示,宣布第一候选人是苏州鑫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这一结果遭到参与此次招投标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强烈不满,因为鑫吴公司在招投标中提交的诸多工程业绩涉嫌造假。于是东南公司向连江县住建局提出申诉,要求取消鑫吴公司的中标资格。6月13日,东南公司拿到了连江县建设局出具的相关行政处理决定书,驳回了该公司的申诉请求。

据了解,此次招投标中规定企业在五年内有获得省优以上工程项目的有加分,鑫吴公司也因此提交了该司曾承揽的“亨通光电研发中心综合楼工程”于2008年获得“紫金杯”奖的材料。但举报人称鑫吴公司这一奖项是在2007年时取得的。为此,记者通过“紫金杯”奖评选单位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主办的江苏钢结构网查询发现,“紫金杯”2008年获奖的28个企业名单中并没有鑫吴公司,相反在2007年度的“紫金杯”获奖名单中找到了鑫吴公司。据知情人士透露,连江县住建局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曾专门赴江苏对“紫金杯”获奖事宜进行调查核实。5月17日下午,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秘书处的高秘书曾向调查组证实,“苏州鑫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亨通光电研发中心综合楼项目只是2007年江苏省建筑钢结构优质工程‘紫金杯’奖。”因此,参与此次投标的企业大都表示鑫吴公司将此项目作为该公司五年内的业绩违反了此次招投标的规定,其加分应取消。

除了“紫金杯奖”的问题,参与此次投标的东南公司等企业还质疑鑫吴公提交的“海州农产品物流园钢结构工程”和“新能源电驱动交通工具生产基地项目车间工程”业绩中存在问题,认为鑫吴公司并未直接参与上述工程的建设。对此,鑫吴公司于今年4月23日和4月25日出具了两份证明,内容是鑫吴公司确实参与了上述两项工程的建设,在证明的落款处,还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分别是“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安装工程管理处”和“无锡市锡山区建筑安装管理处”。

但记者经过调查后了解,今年4月,这两个机构早已“不存在”了。“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安装工程管理处”于2012年5月经海州区编办同意更名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并启用新公章;而“无锡市锡山区建筑安装管理处”于2012年4月1日起更名为“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安装管理处”,同时也启用了新公章。因此,鑫吴公司在2013年出具的证明文件上所加盖的公章,就算是真的,也已是作废的公章了,其出具的证明文件是无效的。

明知业绩不符规定,明知证明文件有假,连江县住建局不但不撤销鑫吴公司参与投标资格,而且据内部透露,很快将宣布该公司中标。6月13日下午,记者赴连江县住建局,想就此事采访黄炳飞局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在开会,经办此事的陈乃平也外出办事”,在等待的两小时时间里,该局始终没有相关人员接受记者的采访。

连江县住建局何以如此作为?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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