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社会> 正文

车主被撞亡还担责?机非混行道电动车须靠右行驶

www.fjnet.cn 2013-05-17 07:36 杨亚茹 仓交巡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杨亚茹 仓交巡)在每天都要路过的村道上,村民林某骑着电动车,被迎面驶来的一辆公交车撞倒身亡。村民们想不通,路不算窄,怎么就躲不过去呢?

在机非混行道上,“来车就躲”是很多电动车“骑士”的“应急之策”。但我国《道交法》早有明确规定,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可现实生活中,因为行人不靠边、电动车不靠右而造成的事故却屡见不鲜。

案例回放 “抢道”电动车车主被撞身亡

福峡路通往角里村方向的一条村道,是一条机非混行道(即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道路),宽约4米。

林某出事后,他朋友唏嘘不已,用他们的话说,林某对这条道路的熟悉程度,“即使闭着眼睛,他也能摸到家”。但事故还是发生了,而且是在白天。

今年1月14日下午2时30分许,林某照常骑着电动车,沿角里村村道由东向西行驶,往福州市区赶着去上班。当时车流不多,林某就在道路中间行驶,为了赶时间,车速也比往常快。

刚转过一个弯道,林某正要加速,迎面驶来一辆公交车。两辆车在路中央“狭路相逢”。林某赶紧扭转车头,试图往左“躲”过公交车,公交司机见势也握紧方向盘,往右行驶。

悲剧还是发生了。50多岁的林某被当场撞下电动车,头部、胸部重伤,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驾驶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林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责。

大伟说案 机非混行道电动车须靠右行驶

“靠右行驶记得牢,不骑快车不抢道。”这是小学生都会背的交通准则。

仓山交巡警大队一位有十多年案调经验的民警告诉记者,城区一些主干道,有明确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电动车“骑士”往往能按章靠右通行。

但在一些机非混行道,尤其是城区巷道、乡村村道,没有“机非”中心线,更没有隔离护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往往会不自觉地都集中到道路中央行驶。另外,这类道路多是双向通行,一旦双向车流“狭路相逢”,往往会躲闪不及,惨状频发。

“这其实是一个常识,非机动车应靠道路右侧通行。”民警介绍,对机非混行道,我国《道交法》早有明确的通行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