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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三包服务,看谁脸色? 统一的三包规定亟待出台

www.fjnet.cn 2013-04-26 08:21  林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统一的电动车三包规定,亟待出台

记者了解到,我国1995年颁布且目前仍在施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其附件《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对自行车、摩托车的三包有明确的责任规定,电动车未被列入。尽管该规定提及“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电动车的售后服务主要还是依靠各品牌商家的承诺来实现。

“也就是说,目前国家还没专门针对电动车的三包政策,只能根据厂家的承诺来解决电动车的纠纷问题。”福建315官方网站解释说,即便参照摩托车,其三包政策也只规定:售出7天之内,车子出现性能故障,购买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超过7天,就已丧失退货的权利,而且,性能故障一般仅指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出现问题。

对此,省消委会有关人士认为,对消费者维权来说,出台统一的电动车三包规定很有必要。

记者走访福州市电动车市场了解到,各个厂家的三包规定并不相同。对在保修期间因频繁出现故障而要求退换货,不少商家坦言“不可能”。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因市场潜力大、利润高,一些技术不达标、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也挤进这一市场,造成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牌子的售后服务难以保证。一些经销商在维修上设置种种障碍,或推诿,或拖时间,或提供旧、次、伪、劣配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困难。

“很多消费者在电动车需维修时,才发现经销商已人去楼空,再打电话找厂家,厂家电话也是空号,无辜的消费者只有独自承担本不应承担的损失。”在采访中,多名消费者建议: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两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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