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全球眼“拔塞” 三张违法图片作为执法依据

www.fjnet.cn 2013-04-09 10:15  徐莹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不是只有在实线位置变更车道才叫加塞。”民警告诉记者,不少司机认为在实线的地方变道叫加塞,在虚线的地方变道是正常变换车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明确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行为均属于违法变道、加塞行为。

同时,市区路口在进入导向车道前已按照规定施划了预告箭头,并在有条件的信号灯路口还设置了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就是提前引导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所需行进的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从而避免在导向车道内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驾驶员应在行驶过程中提早选择好车道,避免妨碍他人车辆通行。

另据了解,上个月起警方已经在福州部分路段进行试点启动“天眼”,3月份警方抓拍到市区违法禁止标线(含加塞)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有38661起,日均1247起。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