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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征收宦溪逾18公顷土地 按60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www.fjnet.cn 2013-03-29 10:14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将征收晋安区宦溪乡湖山村18.8458公顷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60万元/公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28日起的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每亩5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又讯 记者28日从市国土局获悉,市政府同意将位于仓山区林浦河南侧的海峡会展中心配套酒店地块作为我市储备用地。该地块面积为28078平方米(合42.12亩),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收储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同时,收回该地块原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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