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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每日每批次抽检

www.fjnet.cn 2013-03-29 08:24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对批发市场在日常抽检、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水产品),我市将开展产地追溯,追查农产品(水产品)生产源头。对我市生产的不合格农产品(水产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农产品(水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进货销售台账至少保存两年

我市要求,批发市场业主应督促入场经营者亮照(证)经营,指导、督促入场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农产品(水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或进出仓台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进出仓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我市将加强批发市场准入工作的日常监督。条件成熟时,将建立“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平台,或直接利用“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同时,我市还将为批发市场配备具有网络通讯功能的农药残留速测仪,以便批发市场的日常检测数据及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平台。

农业、海洋与渔业行政部门在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我市将重点加强对肉品来源渠道的检查,依法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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