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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百合苑小区业主私建"空中花园"被拆后又复工

www.fjnet.cn 2013-03-21 08:15 陈钟兰 陈燕燕 林丹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福州百合苑小区一业主在露台私搭违建,去年底,该处违建刚被城管责令拆除

  百合苑1号楼101露台上,又盖起一座玻璃房(画圈处)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 陈钟兰 陈燕燕 林丹 文/图)

【市民反映】昨日,陈女士拨968111热线反映:福州金山大道百合苑小区1、2号楼之间有一个露台,去年11月,业主私自建起了“空中花园”,搭盖了一间3米多高的阳光房,海都报、城管部门介入后,业主拆了阳光房(详见本报2012年11月28日报道)。近两天,工人又偷偷地开建了,不但霸占公共空间,每天敲敲打打,也很扰民。

【马上核实】该小区1、2号楼的架空层上有个宽敞的露台,中间砌着一排花圃,种着漂亮的苗木,紧挨着这个花圃,建起了一间阳光房,高约3米,面积约20平方米,四面是折叠的玻璃门,屋顶搭着青色的瓦片状木板。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从小区的高层看下去,一名工人正在阳光房里施工,露台上还有两名中年男子正在闲聊。但记者敲门时,101单元没人应答。

小区居民说,这个露台只有1号楼101单元和2号楼106单元的业主进得去,但这是公共露台。去年11月,1号楼101单元霸占露台,私建木制的阳光房,遭到海都报曝光后,业主不得不拆掉屋顶,但四周的铁架、砖柱还留在原地。前两天,工人又偷偷地恢复了屋顶,还砌了折叠玻璃门。

【记者连线】小区物业处林主任说,去年11月,城管部门曾来查处,要求该业主自行拆除,业主答应了,但只拆了屋顶的木板。上周末,工人又复工了,物业曾多次劝阻,但业主不听劝,物业只好再次将情况上报城管部门。

金山街道城管科吴队长说,该业主在露台上私建房屋,属于规划建设方面的违章搭盖,只有区城管部门才有权力拆除。随后,记者联系了仓山区市容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再次派人前去查看。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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