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服务> 正文

珠宝专家支招: 掺“铱”黄金 放大镜可查

www.fjnet.cn 2013-03-17 10:25 缪星象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省科技馆举办“3·15”科普讲座,珠宝专家支招—— 掺“铱”黄金放大镜可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7日讯(记者 缪星象) 昨日上午,福建省科技馆“海西科普大讲坛”举办了“科学3·15”科普讲座,金融专家、服装学博士、律师等到场介绍网络购物、服装与健康、信用卡消费维权等知识。讲座上,还有珠宝鉴定专家介绍了用放大镜鉴定掺“铱”黄金的简易方法。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掺“铱”黄金,如何鉴别黄金,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省金银珠宝首饰检测中心副主任李叶农说,除了专业技术手段,用放大镜也可以鉴定掺“铱”黄金,“金属铱加入黄金后会有颗粒,用放大镜仔细查看可以发现。”但他表示,如果铱在黄金制品内部,鉴定时就需要把黄金制品进行分解,这正是许多消费者为难的地方。

李叶农还介绍,一些老年人出国旅行,很容易买到“货不对板”的翡翠。

他说,翡翠是玉的一种,又称缅甸玉,但其是“玉中之王”,价格昂贵,消费者在购买时,发票上要注明是“翡翠”不是“玉”,以免为维权带来困难。时间上,翡翠是清代晚期开始在中国流行的,在这之前基本没有。如果有人说是在清代以前的墓中发现的,基本是假的。此外,买翡翠看颜色,最好拿到自然光下背光查看。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