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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网上发求助信息引关注 百安居承诺解决问题

www.fjnet.cn 2013-03-12 10:09 徐匆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8日,网友“@Stars俊俊”欧先生在微博上反映,请百安居福州分公司装修(花了)20多万,现在卫生间及厨房漏水已2个多月,百安居推说装修所用所用水管已退出百安居,不能免费维修。这件事在本网介入跟踪报道后引起了广大网友及百安居总部的关注,目前,百安居和业主已经成功达成协议。

11日,记者再次联系上业主欧先生询问目前情况。欧先生告诉记者,媒体的介入引起了百安居总部的重视,百安居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找欧先生进行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协议,即总费用由百安居和业主各出一半。

“这件事情拖得太久了,都快3个月了,卫生间洗澡的喷头都不能用,严重影响了我们家里的生活”,欧先生表示现在能尽快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处理方法还可以接受,他们承诺这一两天就会来维修,我们只希望快点修好,就不去计较太多了”。

律师意见:保留好装修合同及产品质保书

记者了解到,现当下房主和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事件频频发生,若市民遇到类似欧先生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应对?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

蔡思斌律师表示,房子装修工程出现问题,是否超出保修期限,要依据装修时与百安居签订的工程装修合同来进行确定。根据建设部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若欧先生未与百安居对工程保修期另有规定的,则其已过保修期。

同时,百安居又作为装修材料的提供商,在产品保修期内,对其已售商品的质量同样要承担保修及赔偿责任,具体承担责任期限要以产品保证书或质保书为准。现百安居如单方以铜管已撤出百安居的理由拒绝保修是无法律依据的。

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查清装修合同对相关条款的规定及铜管质量保证期限。在此,本律师建议一定要养成保留好装修合同及产品质保书的良好习惯。若无相关材料佐证,装修公司很可能会以已过保修期而拒绝保修。若欧先生房子符合保修条件,而百安居坚持拒绝保修,欧先生可到工商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则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其自身权益。

(福州新闻网记者 徐匆)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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