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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警方严盯“日租房” 在全区开展治安大清查

www.fjnet.cn 2013-03-02 10:35  林春长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在一家家庭式“日租房”内,楼梯连个扶手都没安装

随着节后务工人员返回和各大院校学生开学,潜伏在城乡接合部和校园周边的一些家庭式旅馆,开始偷偷探出头来,不少民房房东私自将住家改成日租房进行非法经营。前晚7时至11时,福州仓山公安分局对辖区出租屋、日租房、“黑旅社”进行清查整治,共查处无证经营的黑旅馆2家。

当晚,城门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白云村、湖际村、胪雷村及火车南站附近进行治安清查。

顺着火车南站前一条漆黑的巷子往里走,民警来到了一栋二层的民房前。此处灯光昏暗,人员稀少,奇怪的是,民房一楼的大门却敞开着。

进屋后往里走,通往二楼的水泥楼梯过道没有安装扶手,民房内个别部位还在装修。在楼上,5间被隔开的小房间门均打开着,每间10平方米左右,床铺、柜子、

电视一应俱全。在二楼的一房间里,民警发现了一名入住的外来人员。

经现场查看,整栋楼内没有灭火器,也没有消防逃生通道、消防标志等。而距离该民房不远的另一栋简陋房子内,也存在类型的情况。据了解,这种日租形式的“黑旅馆”未经任何部门审批。随后,民警将两名房东带回所里调查。

经了解,此类未经审批的“日租房”、“黑旅社”内部都十分简陋,大多分布在城乡接合区和院校周边。房东为了谋取利益,只要旅客交钱,不需要登记身份信息就能入住。这种情况下,此类场所往往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的藏身之处。此外,“日租房”未经消防审验,没有正规管理,还存在着极大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隐患。

民警表示,按照规定,此类“日租房”应被取缔,违法经营者要受款。非法经营“日租房”获利达一定数额,警方将按非法经营罪追究违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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