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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把偷车贼照贴门口 小区太平了

www.fjnet.cn 2013-02-27 10:0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小偷也有肖像权,曝光嫌疑人照片须由执法机关进行

  小区的门卫岗墙上贴着小偷偷车过程的图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27日讯(栏目主持 陈燕燕 陈钟兰 林丹 王路遥)照片已经泛白,隐约可见平头小伙蹲在摩托车后,鬼鬼祟祟地四处张望,照片上写着斗大的字“此人是小偷,请大家注意防范”。照片张贴在福州鼓楼华屏路一家公寓的门卫室外。半年来,进出的居民总忍不住多看两眼,大伙牢牢记住了小伙的模样,其他小偷也望而却步,小区又恢复了平静。

这家公寓只有一栋楼,16个通道全安装了探头,进出都是熟面孔,小偷很少来造访。但近年,不少老街坊把房子卖了,小区里多了生面孔,开始变得不太平。去年7月31日下午1时许,一个平头小伙佯装打电话,用手机挡着脸,混进了小区。不到10分钟,他“牵”走了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事发后,管理员查看了监控录像,看到小伙盗车的整个过程,他们报了警,还截了图,把小伙的照片贴在门卫室外。

“这么干,情非得已。”老门卫说,一年多前,有个男子也曾混进小区,被喝止后,男子躲了起来,保安寻觅无果,赶回门卫室,逐个查看探头,竟眼睁睁地看着男子攀过2米多高的栏杆,逃走了。偷盗不成,却给大伙敲了警钟,不久,小区取消了侧门,让门卫紧盯着大门。今年春节前,小区的大门口还安装了升降杆,进出的人员、车辆全得过老门卫的关卡,小区这才太平了。当然,在居民们看来,门口张贴的偷车贼照片也挺有威力,“明知小区有探头,谁还敢往里钻?”

但也有居民担心,这样张贴照片,会不会侵犯肖像权?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佘雷说,曝光嫌疑人的照片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由执法机关来进行,有利于目击证人举报、抓捕嫌疑人。而市民自行张贴,可能侵害对方的人格权、肖像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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