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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放爆竹引燃芦苇 乌龙江湿地公园一周两失火

www.fjnet.cn 2013-02-02 07:53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芦苇丛起火消防正在灭火

福州新闻网讯 1日下午,在乌龙江湿地公园浦上大桥下面的地段,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子因为燃放爆竹,引燃了芦苇丛。火势迅速蔓延,幸好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扑灭大火。这是乌龙江湿地公园一周中第二次起火。

1日下午3时许,仓山消防金祥中队接到报警称,乌龙江湿地公园的芦苇丛起火,两辆消防车与14名消防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灭火。起火地点位于乌龙江边,芦苇丛的火势比较大,但是燃烧的范围不大,幸好当时没有起风,火势蔓延的速度较慢。

消防人员立即架设了多把水枪,深入芦苇丛,对着火点进行压制。火势变小后,消防人员使用铁锹等工具对零星的火点进行拍打和铲土掩埋。5分钟后,大火被扑灭。消防人员又向灰烬喷水降温,防止复燃。

在消防人员清理火场时,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子走来,她不住地向消防人员道歉。原来,就是她在当地燃放爆竹,不慎引燃了芦苇。她急忙灭火,但火越烧越旺,她只好报警。

据悉,乌龙江湿地公园的芦苇丛近来经常着火。上月26日下午,靠近浦上大桥西南侧的芦苇丛就起火过。“最近半年,我们几乎每个月都会来这里灭火。去年11月的一次火灾,烧毁了这里近百亩芦苇丛。”一名消防人员说,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保护好这片湿地。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我市近期因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有增加的迹象。上月25日下午,晋安区新店真珠谷小区架空层失火,就与小区内的顽童燃放爆竹有关。消防部门提醒,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时应选择室外、空旷的地方燃放,严禁在市场、剧院、繁华街道等公共场所和古建筑、山林、电力设施下方以及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石美祥 通讯员 黄志育 文/摄)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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