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小车自燃弃于闹市 民警征用公交灭火器迅速灭火

2011-12-12 07:1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学生街附近一辆轿车突然着火,车主弃车不知所终。民警紧急征用路过公交车及附近店面的十多个灭火器灭火,并将车辆拖离。

10日晚6时40分许,对湖派出所接到报警,学生街城市广场人行天桥下有一辆轿车自燃。事发地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接到情况后,对湖所立即安排十多名民警、协勤赶到现场。自燃车辆牌号为闽BA6179,是一辆黑色本田车,占用了中间的机动车道,车主不在现场,车前引擎盖起火。

因车钥匙被拔走,车轮抱死,根本无法移动,现场交通堵塞。警方马上从沿街店面借来七八个灭火器,又向路过的公交车征用了七八个车用灭火器,三四分钟后,终于将火扑灭。随后,民警马上通知拖车公司,将起火小车暂时拖离路面,确保道路通畅。

事后,民警调查得知车主詹某29岁,莆田人。当时,詹某准备从福州开往莆田,警方初步估计,事发当晚可能车内开了暖气,电线问题引发火灾,目前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对湖综)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