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福州再征4幅地块 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及相关工程建设

2011-11-30 07:19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刘丰)昨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此次征收的4幅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4455公顷,均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及相关工程的建设。

其中,第一幅地位于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和龙江村,共计0.5443公顷,均为集体土地,将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清凉山停车场出入场线的建设。

第二幅地位于仓山区螺洲镇杜园村和城门镇城门村,共计0.7786公顷,均为集体土地。该地块上将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黄山110KV主变电站。

第三幅地位于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共计0.1491公顷,其中,0.1105公顷为国有土地,其余为集体土地。该地块将作为轨道交通1号线火车南站占用地的补选用地。

第四幅地位于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共计4.9735公顷,将作为轨道交通1号线清凉山停车场用地的补选用地。

据悉,这些地块补偿标准将按照区片综合价120万元/公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赔费),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将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另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据悉,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