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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获评首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1-11-17 08:14 卢雅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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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17日讯(记者 卢雅) 16日,在第十三届深圳高交会上,福州被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授予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福州是国内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较早且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据福建省互联网协会统计,截至今年6月,福州市网民达608万人,网民数居全省第一。最新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福州市全年电子商务B2B与G2B交易总额首次突破200亿元,B2C交易总额约为89.3亿元,C2C交易总额也已突破30亿元。物流业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日趋明显,目前福州市物流企业已突破1000家,以第三方物流服务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体系基本形成。

福州争取到2015年,实现传统工贸企业网上购销占传统购销比重超过15%,外向型企业的对外贸易流程90%以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撑服务和电子商务规制建设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海峡两岸最具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交易与物流运筹枢纽中心。

为实现上述目标,从2012年起,福州将重点培育商贸、外贸、服装、鞋业、旅游、汽车、医药、房产、化工、建材、钢贸、机电、电子、食品、茶叶、花卉、工艺品、水产品、高优农业等100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电子商务事业部;力争到2015年,能在30个行业带动1000家大、中型制造与传统商贸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战略转型。

据悉,今后福州市每年将设立专项建设经费,用于电子商务的重点工程、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其中,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将重点打造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吸引两岸300多家网商、网企的入驻和台湾3000多种特色商品进入;海峡电子商务物流运筹中心将以立足福州、联网两岸、辐射全国为建设目标,通过在台江、马尾等地联建一体化综合物流管理平台,奠定海峡两岸构建经济一体化以及建立“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先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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