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
2024-08-09 17:41:51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责任编辑:杨子锋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8月9日讯(记者 陈诗雨)近日,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夏季行动”和“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联合福清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公共交通等企业,开展夏季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活动期间,交警深入客货运、公共交通企业,检查企业台账和车辆装置监管落实情况,以及客货运车辆的轮胎、刹车片磨损,车辆的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等应急装置是否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等情况。同时,召开交通安全宣传会,对客货运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以及驾驶人在日常行车过程中容易引发的问题,进行重点剖析,通过以案释法,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和安全培训工作。此外,结合夏季货运车辆运输频繁的特点,联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国省道、城市道路、农村公路等重点违法突出路段和时段设置执勤点位,采取“流动+守点”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货车不按车道行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相关阅读:
- [08-07]福清市17个重大项目开工 总投资156亿元
- [08-07]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发启动
- [08-07]福清市打造首家“消防流动超市”
- [08-06]高校毕业生可申领“见证补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