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未验收即投产 福清一企业和个人共被罚27.99万元
2023-10-08 15:41:04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俞雅萍 我来说两句 |
经查,福清市宏华石业有限公司和个人钟某因建设项目未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于9月28日分别被罚款22.57万元、5.42万元。 |
相关阅读:
- [10-02] 福清公路:国庆我在岗,项目建设不打烊
- [09-28] 福厦高铁开通 福清西站迎来首趟经停列车
- [09-28] 福清2023年“福见玉融”山水光影秀明日开幕 持续8天
- [09-28] 氛围感拉满!福清“花式”迎中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