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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

2021-07-06 15:00:37作者: 陈生来源:福清新闻网责任编辑:张碧芳我来说两句

福清新闻网7月6日讯(记者 陈生)记者从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近日,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残疾人证可“跨省通办”了。

据了解,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除提交当地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

《通知》要求,各级残联要严格执行《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试行)》,规范使用全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开展“跨省通办”,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残疾评定,加强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经办人员管理与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能力。

《通知》强调,要加强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对接程序,制定相关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残疾人充分知晓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并获得相关服务。要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内容,通过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方法予以公开。要引导社会全面、客观看待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广大残疾人需求,形成正确社会预期,为残疾人证“跨省通办”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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