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今日聚焦 > 正文

福清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倡议书

2021-03-30 15:08:40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值此缅怀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之际。为确保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稳定、有序,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四严禁四倡导”的倡议:

一、严禁举行大型集体祭奠、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避免有组织、规模性祭扫。倡导分时错峰祭扫,减少人员聚集。

二、严禁新建坟墓、翻新旧墓、砍伐绿植,对新建坟墓、翻修旧墓、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的坟墓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倡导通过居家祭祀、网上祭祀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怀念逝者,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三、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山祭扫,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祭物、焚香、燃放鞭炮等,若引发森林火灾,将严肃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倡导鲜花祭扫、无烟祭扫。

四、严禁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代表违反清明祭扫相关规定。倡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代表以身作则,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引领者。

祭祀在心不在形,别样清明一样情。今年清明祭扫,改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对先人的尊重和情念。让我们携手起来,为巩固疫情防控、坟墓整治、森林防火成果贡献力量,让清明节更加文明节俭、更加绿色安全。

福清市民政局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福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