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今日聚焦 > 正文

福清:古厝能入股 乡村激活啦

2020-12-16 09:55:07 作者:卞军凯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福清市成立以古民居入股的农村合作社,打通古厝修缮、管理、运营全链条,吸引乡贤返乡投资、创业,为乡村振兴开启新引擎

古厝能入股 乡村激活啦

冬日的周末,福清市镜洋镇南宵村下和洋自然村迎来旺盛人流,看百年古厝、听“学霸”故事、品院士家风……纷至沓来的游客,让小村庄十分热闹,也给下和洋的文化旅游产业注入了动力。

沉睡的古厝,变成了珍贵股份

从沉寂的村庄到旅游的热点,下和洋的变化离不开一项基层创新——把沉睡的古厝变成珍贵的股份。

下和洋是个小村,人口不到500。但这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尚学”之风浓厚,人才辈出。下和洋小学是福清第一所且现今仅存的自然村完小。村里先后走出200多名大学生,涌现出名医世家、教师世家和科技世家。其中,著名气象学家、福清第一位中科院院士高由禧就出自下和洋。

人才济济,给下和洋留下了历史瑰宝,比如古厝。村里既有南洋建筑风格的华侨厝,也有地域特色鲜明的六扇厝、四扇厝,20多座古厝形成的古建筑群至今留存完好。

一边是乡村振兴的产业选择难题,一边是百年古厝的独特魅力,两者结合,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

今年8月,下和洋村成立了全省首个以古民居入股的农村合作社,将沉睡的古厝变成珍贵的股份。下和洋村所有拥有古厝继承权的村民都是古厝合作社社员,每人的股份按照拥有继承权的古厝面积计算。合作社通过发展旅游业实现古厝盈利后,一部分用于古厝维修,剩余的分配给持股人。

“没想到,靠着家里的古厝,还能成为股东。”村民高金辉介绍,按照自己拥有继承权的古厝面积,他在合作社占2.82%的股份。“我在外经商20多年,理解股份的带动作用。”高金辉表示,古厝合作社成立后,对村民而言,不仅是一种分红的权益,更是一份保护古厝的责任,在心里萌生出帮助家乡发展的强烈愿望。

培育旅游业,催生了修缮热情

合作社的主业,是利用古厝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然而,这些古厝年久失修,完成修缮需要不菲的资金,谁来出钱?

村里率先引导。据了解,下和洋自然村所在的南宵村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后,十分注重挖掘下和洋的文化底蕴,引入多支设计团队,对古民居作出了专业性的保护性修缮规划。

与此同时,江镜镇制定“古厝拥有人集资、乡贤捐资、政府补贴”三结合的修缮筹资政策,带动村民集资和乡贤力量的投入。

六扇厝是下和洋古厝的名片之一。在修缮过程中,六扇厝有继承权的200多名村民,每人出资1000元,乡贤又捐资50多万元,让近千平方米的六扇厝修旧如旧、重焕光彩。此外,四扇厝家族出资十几万元,政府又补贴数万元,合力完成了修缮。

修好古厝,启动产业。合作社社长何梅芳介绍,在活化利用古厝方面,一方面建设纪念馆、展览馆等场所,增加古厝含金量;另一方面在不破坏结构和风格的基础上,将部分古厝开发成民宿,开拓古厝增收渠道。

目前,合作社已在古厝中建起了革命斗争史纪念馆、高由禧院士纪念馆、海丝与福清展览馆、夜校铜雕展览馆、古代乡村生活石器馆等,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聚起越来越旺盛的人气。

乡村被激活,引回了返乡投资

古厝修好了,游客爱来了,下和洋村民的热情更高了。

记者在村里看到,村民对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性很高,他们争当志愿者为古厝游客服务,还摘下房前的梨,端出刚煮的花生,送给游客。村民高建达告诉记者:“大家都是股东,我们热情服务,就会有更多客源,古厝就能下更多金蛋。”

“农民有了积极性,就有了创造性。”镜洋镇党委书记林忠强介绍,在合作社带动下,不仅留守的村民积极支持产业发展,连在外经商的村民也返乡开起民宿。

高金辉就是其中的代表。在成为合作社股东后,他回到了阔别20多年的家乡,投资百万元修缮自家的两层老屋,将自己多年收藏的40多件老物件集中展览,打造了一个名为乐古斋的小型展示馆。

草木葱茏、流水潺潺,清朝一位科举榜眼家流传的门鼓石、古代武状元的举重石……高金辉的乐古斋虽然不大,却成为下和洋的独特景观,引来不少游客驻足欣赏。“能给村里添一景,很自豪!旅游发展了,大家都受益。”高金辉说。

来到下和洋的除了游客,还有不少探索乡村治理的公益组织。目前,利用修好的古厝,多个公益组织联合在下和洋发起成立了步云学堂。每周,志愿者定期向村里的老人、妇女等传授声乐、美术、人文、历史等知识,丰富大家的文化生活。

(记者 卞军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