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案件引发两家矛盾 福清检察沟通促和解
fq.fjsen.com2018-04-11 09:16:04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1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 通讯员 余彧琦)看到马路上“轰隆”驶过的大车,相信不少行人、车主都会心存恐惧。万一被大车剐蹭到,轻则受伤住院,重则一命呜呼。2018年1月9日,2个本不相干的家庭正因此有了难解的联系。 当天上午,胥某如往常一般,在福清三山卸完货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半挂车返回江阴的码头。途经江阴镇岭口村路段时,发现严某正驾驶着一辆摩托车在前方同向行驶。胥某习惯性地从左侧超车。不料,由于超车时,车身右侧刮碰到严某所驾驶的摩托车,严某与摩托车一同被卷入车底。 惊魂未定的胥某立即停车,并报警呼救,可严某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发后,严某在国外经商的儿子第一时间赶至国内料理父亲的后事。在此期间,胥某也曾多次登门向严某的家人赔礼道歉。念其诚意十足,严某的家人在悲痛之余,愿意谅解胥某的过失行为,可双方却在赔偿的金额方面存在较大的争执。 由于胥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家里上有七十老母,下有三岁幼女,全家老小全靠他一人养活,并无什么积蓄,根本无力支付巨额赔偿金。2月6日,胥某也因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留下老母妻女在家。胥某表示,自己将在刑满释放后继续打工挣钱,以赔偿严某一家人。 3月13日,胥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移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姚堂春通过案件审查,便得知了上述情况。基于以上事实,姚堂春一方面同被害人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另一方面让胥某的妻子尽力筹钱赔偿被害人家属。在姚堂春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除了保险理赔款外,胥某赔偿严某近亲属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3万元,并取得严某近亲属的谅解。 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胥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胥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外,鉴于胥某认罪态度诚恳,并竭尽全力赔偿被害人家属,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本案,并且对该案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据了解,福清每年有几百起因司机过失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发生,这类交通事故,背后往往牵连两个或多个家庭。被害人一方的家属或承担巨额医疗费用,或承受失去亲人的苦楚;肇事司机的家庭则要负担巨额的赔偿费用。如果可以尽可能弥补被害方的损失,又给过错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失为悲剧双方的慰藉,这世上的积怨或许也能因此减少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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