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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社局:刑法是治理欠薪的重器

fq.fjsen.com  2016-08-12 09:54:09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2日福清站讯 现今,少数企业和个人经常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福清市人社局将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5年2月,卓某某等人到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福清市玉屏新鲜治面包坊拖欠工资。经查,福清市玉屏新鲜治面包坊自2014年12月起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共拖欠卓某某等18人工资45768元。该单位负责人陈祥(南平人)逃匿。2015年3月27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福清市人社局)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支付工人工资,并按规定进行张贴和邮寄送达。2015年4月8日,福清市人社局以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2016年3月,陈祥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案,其家属将所欠的工人工资及赔偿金汇入福清市人社局的财政专户,目前工人工资已陆续发放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要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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