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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女士店里丢失项链 店家未尽责任全赔

fq.fjsen.com  2016-05-19 08:27:36  谢雄 余娇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日前,福清市民林女士在我市某美容院做美容护理时,丢失了一条翡翠项链。近日,在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的帮助下,她获得3500元赔偿款。

4月18日,林女士到福清市某美容店做美容护理。为了方便美容,服务员将她随身佩戴的翡翠项链取下,并交给前台保管。做完护理,林女士忘了拿项链,回到家她才发现将项链遗忘在美容店。于是,她马上电话联系商家。商家表示,项链尚在店内。4月20日,林女士前往美容店取项链。但商家却告知她,找不到项链了。

林女士要求商家照价赔偿。商家却表示,他们已尽到无偿保管义务,林女士未及时到店取项链,导致项链丢失,且无法界定该项链的价值。只能由商家自己估价,买一条项链赔偿给林女士。但林女士认为,商家购买的项链品质不如自己丢失的项链,坚持要求商家全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林女士遂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后,商家根据林女士出示的购买项链的发票,赔偿林女士3500元。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社会 项链丢失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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