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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15只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

fq.fjsen.com2015-09-14 09:34:52陈生来源:福清侨乡报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9月10日下午,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近期查获的一批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

日前,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与市林业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执法行动,破获一起重大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案,缴获各类死体野生动物144只(条),其中:蟒蛇8条,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扬子鳄1条,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费氏花龟1只,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三有”物种;眼镜蛇99条,属于福建省重点保护物种;眼镜蛇舟山亚种2条,属于福建省重点保护物种;黑眉锦蛇2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物种;王锦蛇30条,属于国家保护“三有”物种;鳄龟1只,属于一般物种。

犯罪嫌疑人刘某龙对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泡酒,并运输各地出售牟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事后,涉案人员刘某龙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在市看守所。

为促进生态平衡,9月10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与市林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将所查获的15只(条)野生动物运到石竹山放生,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蛇雕1只、雀鹰1只),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眼睛蛇5条、黄锦蛇5条、菜花蛇3条。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社会 野生动物 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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