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福清市产港城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长乐市推进港城联动、产城融合建设滨海生态城市试点方案》,推动两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工业发达地区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根据方案,福清市将围绕在福州新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建设中走前头当先锋的总体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产港城联动发展为主题、江阴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为改革突破口,推动产业、港口与城镇转型升级,打造省会福州的南翼强市。 长乐市将抓住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海丝”文化积淀和港口、空港优势,积极呼应福州主城“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着力打造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产业支撑和综合承载能力强的国际化航空滨海生态城市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 福清市产港城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 为支持福清市发挥区位和产业基础优势,探索产港城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建设宜居宜业的海港新城,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在“福州新区、福州自贸片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建设中走前头当先锋的总体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产港城联动发展为主题、江阴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为改革突破口,推动产业、港口与城镇转型升级;沿江、向海、环湾,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培育发展江阴和龙高半岛小城市,构建“一主两副”中等城市发展格局;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优化人文生态环境;建立产港城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城乡一体、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海港新城,打造省会福州的南翼强市。 ——到2017年,产港城联动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力争百亿以上产业集群达到6个,千亿以上产业集群达到2个。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运作成效显现。东部新城开发、江阴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龙高半岛小城镇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城镇基础设施和功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产港城联动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多规合一、土地流转、融资、对接平潭和融台合作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进展。 ——到2020年,产港城联动发展实现新突破。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保税港区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现代物流枢纽港初步建成;中心城区拓展、江阴小城市培育发展取得突破、龙高半岛小城镇加快融合发展并向小城市迈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城镇功能更加完善,力争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人文生态和宜居宜业水平显著提升;较为顺畅的产港城联动发展等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以人为本,有序推进人的城镇化 1.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财政转移支付与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市外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推进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鼓励社会公益基金、侨资捐助。 2.引导本地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允许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后一定时期内保持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执行原有计划生育政策,自主选择参加养老保障及医疗保险形式。引导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向主城区、江阴港城、龙高半岛等重点城镇集聚。 3.实施回归创业工程。创新融商回归集聚载体,为异地融商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便捷优质高效的回归创业服务,促进总部经济培育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 4.吸引各类人才集聚。重点引进国内高端人才和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院士专家、博士后工作站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鼓励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术人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社会工作、农村实用等人才培养引进重大工程。
(二)做强产业,支撑港城发展 1.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推动半岛工业跨越、中心服务扩容、湾区品质提升、山区生态保护。适度发展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龙高半岛西南部着力发展生物医药、机械装备、电力能源等先进制造业;中心城区着力发展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湾区着力发展商务休闲、旅游度假等产业;山区着力发展旅游、特色农业等生态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引进建设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培育发展纺织新纤、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制造服务等产业和生物制药、生物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汽车玻璃、电力能源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发展商贸物流、总部经济、金融保险、科技信息、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深入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水产、畜牧、果蔬、花卉等产业向标准化种养、精细化加工方向拓展,大力发展都市型、高附加值设施农业。 2.提升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以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建设为引擎,推进江阴工业集中区建设。推进填海造地,培育发展西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东部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和汽车整车进口综合配套区,打造以临港产业为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园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等临港产业园区。加快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推广建设,主动承接国际和台湾产业转移,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两岸海洋产业合作示范区。推动融侨开发区产业升级,加快建设电子产业园、福建通用航空产业园,完善光电信息等产业链条、实现电子信息产业链条向上游核心领域延伸,着力建设科技型、服务型高端园区。推动元洪投资区产业整合并向集群化发展,提升“回归创业园” 项目承载能力,培育壮大纺织新纤、精细化工、粮油食品等产业。 3.推进与平潭产业联动发展。依托江阴开发区、元洪投资区、东瀚湾商贸物流区、牛头尾港口产业区等载体,探索建立共建共管园区模式,与平潭在税收政策、产业优惠政策、产业准入目录、飞地工业园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加快龙高半岛商贸旺镇建设,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福清和平潭设立连锁经营模式的分公司和营销中心;与平潭在景点景区开发、精品线路开辟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共创两地旅游品牌。 4.深化与台湾产业合作。大力推进与台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深度对接,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推进台湾农业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合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积极引进台湾大型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对台贸易,构建海峡两岸区域性物流枢纽。深化融台两地文化、宗教、武术、教育等全方位交流,推进融台旅游合作。
(三)壮大港口,带动产城发展 1.提升港区建设水平。突出专业化、现代化集装箱和汽车整车进口港区规划布局,加快建设完善以货为主的集装箱、汽车整车和对台滚装等运输系统。加快江阴港壁头作业区6-12号码头连片开发建设步伐,发展煤炭、化工等公共码头,完善公共航道及支持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和吸引实力强的物流企业作为特许经营机构进行开发经营。 2.打造现代物流枢纽港。完善提升以港口为核心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拓展港口的加工、配送、保税和商贸等高附加值功能,积极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吸引中西部省份有实力企业来融建设飞地港,鼓励福清市大型港口企业在省外布局陆地港。发挥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政策功能作用,做大做强临港保税加工贸易、仓储物流等各类产业。发挥福州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吸引,发展壮大电子配件、汽车玻璃、机械装备等产业。加快建设江阴集装箱和油品化工物流基地。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船务公司参与建设与经营港口物流业,探索组建江阴港国际航运企业,开拓新的国际海运航线。拓展融台海上直航通道,研究建设江阴港区至台湾本岛海上运输快捷走廊,把福清海港新城打造成为两岸直接“三通”的重要枢纽,提升现代物流发展水平。 3.优化港口发展环境。建立“体制统一、货源集中、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机制,促进港口综合协调和港口行政执法形成合力,建设大港口、大口岸,促进口岸大通关便利化。积极推行“属地报关、口岸放行”通关监管模式和检验检疫全面实施直通放行模式。推行船舶查验“零待时”;坚持20个工作日退税制度。加快推动口岸联检部门集中办公,推行管理信息化、服务标准化。
(四)优化城镇,促进港产发展 1.做大做强主城区。全面拉开中心城区发展框架,推进东部新城开发,向海口镇、东阁农场和龙田小城镇等滨海区域整合延伸,着力打造滨江滨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区;推进观溪新区、火车站片区、洪宽溪头片区等组团开发,加快霞盛、奎岭、千面山等片区改造,强化城市组团之间的通道建设。加强老城区升级改造,完善旧城区道路、停车场、消防设施、公园绿化、文化休闲等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推进沿街、沿路等景观改造,抓好以历史文化保护为重点的街巷整治,提升旧城区综合功能和商贸业态。 2.积极推进江阴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制定江阴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行动计划,以区镇融合、港产城联动为主题,推进“一区两镇”(江阴工业集中区、江阴镇和新厝镇)融合与港产城高效联动发展,探索建立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打造以临港石化、现代物流、海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为核心,“山海城园”四位一体、宜居宜业海港新城。 3.加快龙高半岛小城镇融合发展。对接平潭,突出对台和海洋特色,深入开展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加强龙田、港头、三山、高山等城镇融合发展,建设集高档酒店、大型超市和商住集群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体,积极培育发展龙高半岛小城市。着力发展高新技术、对台商贸、风电、设施农业、滨海旅游等产业,推进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对台贸易平台和大流通、大商贸的发展格局。 4.协调推进小城镇与农村社区建设。引导沿海各镇以滨海大通道为纽带,融入福清海港新城建设,形成滨海城镇发展带。鼓励具有文化积淀、生态优势的山区镇个性化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培育以文化旅游、生态宜居为特色的名村名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与城镇融合对接、同步提升,着力培育新型农村社区。
(五)完善设施服务,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1.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推进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福清段)、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福清段)建设。推进环城路网、中心城区道路与公共交通循环路网建设,加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市路网之间的衔接。落实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推进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相关项目建设。推进福清境内福厦客专铁路项目建设;强化江阴港铁路支线与国家干线铁路的联通,研究建设若干连接主要工业园区的铁路支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乡公交服务一体化。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前期工作,研究将福州轨道交通延伸到福清各重点组团,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与福州及周边地区的对接,构建融入福州、对接平潭、面向台湾、辐射内陆的交通网络。 2.扩容提质社会事业。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高起点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保障农民工聚集区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福清医院新院、妇幼保健院新院、高山镇中心卫生院新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加强医疗技术协作与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立全市紧急医疗救治体系。探索新农保及养老保险省内外异地双向转移接续办法。探索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平台、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3.增强社会治理能力。促进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向镇村延伸,建设城乡一体、精简高效的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完善社会综治管理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平安城市与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水平。推进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提高维稳处突工作水平。 4.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构建绕山、沿江、环海的多层次、网络化海港新城生态屏障,继续实施青山绿地、碧海银滩、美丽海岛工程,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常态化、深入实施“四绿”工程,加强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废弃矿山治理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流域、行业、企业等污染源治理。 5.传承发扬融城文化。推进石竹山梦文化、黄檗文化、和宗鹤拳文化等建设,全面提升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层次。深入挖掘和弘扬侨商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方言文化、海洋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重点打造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和保护性的福清文化名片。抓好瑞云民俗文化古街、海口文化古镇等文化建筑群的开发和建设,推进东关寨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维护工作,开发一批文物衍生产品。
(六)加快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1.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打破产港城部门管理分割的局限,建立健全产港城联动协调机制,推进产港城联动发展的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统筹协调产业、城镇、港口等相关部门关系,统筹产港城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研究制定产港城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主动融入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加强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的互动协作,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培育发展江阴省级小城市的体制机制,稳妥有序下放行政权限,探索组建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架构、构建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人财事”制度、创新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深化龙田镇、高山镇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龙高半岛小城镇融合发展。探索区镇融合管理机制,加快理顺融侨开发区、元洪投资区、江阴工业集中区、洪宽工业村、福州保税港区、蓝色产业园区等园区与所在镇的行政管理体制。 2.开展“多规合一”探索。支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以编制全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实行“一套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实施”,理顺各类规划之间在空间层次、规划内容和管理权限上的交叉和矛盾,促进各类规划无缝衔接,逐步实现基础数据同平台、监督管理同平台、审批流程同平台。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的约束性,实行一张图作业,有效统筹空间资源配置。 3.创新土地要素流转机制。加快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留用地货币补偿制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等,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以有偿方式提供社会事业用地。 4.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探索采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侨资、民营等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探索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收费权质押贷款、特许经营权出让、冠名权出让、融资租赁、投资信托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设立城镇化建设股权投资基金。完善金融支撑产港城联动的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选择项目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实现市场出口”等多种开发性金融介入运作模式。 5.构建对接平潭与融台合作机制。探索研究将平潭综合实验区优惠政策中可以延伸适用的部分,逐步延伸适用至江阴港区、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探索建立管理体制对接、产业布局对接、基础设施对接等为主的联动机制。深化融台交流合作机制,提升融台经贸合作平台,依托江阴和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推动融台两地直航港口互设办事机构,探索试行便利两岸直接往来政策,提高融台两地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效率。完善与周边等其他地区的合作机制,发挥福清海港新城在福莆宁同城化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福清市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推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大试点事项可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汇报、争取协调。福清市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年中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要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稳步推进实施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分阶段、分目标支持福清市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在城港产联动发展、土地流转、园区管理、投融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层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任务,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目标管理 实行项目化管理,提高城镇化试点的科学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对重大发展改革举措和政策,适时组织开展事前咨询论证和事后跟踪评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纠错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将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培育的典型及时上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 福建省、福州市相关部门要支持福清开展产港城联动发展试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产港城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推动城镇化试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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