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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多部门联合查处液化气违规经营点

fq.fjsen.com2015-03-18 09:11:02陈贤清来源:福清侨乡报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假冒钢瓶塑封,违规充装超期、到期钢瓶,不经审核仓库存放液化气钢瓶。昨天,福清龙江街道3家瓶装液化气经销点因违规经营,被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查处,当场查扣液化气钢瓶99个。

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苍霞村一幢3层民房内发现大量钢瓶违规存放,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房内,堆放着大小31个钢瓶。经检查,发现大部分钢瓶上的塑封属于假冒塑封,而在一个篮筐内,还装着大量假冒塑封。市住建局液化气管理站站长叶伦良告诉记者,塑封是燃气企业的标识,经营者在钢瓶塑封上做文章,其目的就是为了短斤少两和逃脱安全监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会给主体责任的追究带来困难。

在下梧村,经营人陈某以开设小卖部为掩护,将35个液化气钢瓶存放在小卖部的后头,其中有20多个钢瓶属于超期或到期钢瓶,有些钢瓶是从长乐充装过来的。据附近村民介绍,陈某在此处售卖液化气已有一段时间了。

在城区水南糖厂口,液化气经营者林某为图送气方便铤而走险,在人群过往密集的一个沿路小店里存放了33个液化气钢瓶,房里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施,而周边民宅林立,严重威胁周边群众安全。随后,联合执法队查扣了该处经营点内的33个液化气钢瓶。

叶伦良告诉记者,依照《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除对以上3家液化气钢瓶进行查扣外,3名经营者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社会 违规经营 液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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