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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的积极性,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按红树林造林认定合格面积的40%,给予地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宁德市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源统筹,充分研究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成果应用规则,开展市级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审查工作,充分挖掘和利用红树林生态资源价值,形成符合实际的简明高效申报模式,成功争取省内首个自然资源部红树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策引领,加强经验沟通学习,摸清工作实施路径。 一是研读深究上级政策,充分争取省部支持指导,重视成功案例经验学习。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和驻京联络处联合组成工作专班,仔细研究上级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沟通咨询,借鉴广东省成功申请做法,制作2024-2026年度红树林造林面积认定及成果应用工作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关键时点,说明每个事项操作方法,做到全面、详实、准确、易懂。 二是开展在线业务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指导,提高工作专业度。多次组织举办红树林造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申请专题业务视频培训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相关部门业务重视度,详细解读《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成果应用规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演示国土变更生态修复模块系统操作流程,学习实务问题解决办法,主动补齐业务短板,有效提升图斑变更审核通过率。 三是结合宁德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高效简明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相关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项目高标准管理,严格规范内业材料,强化数据复核复查。 一是精细化梳理项目信息,全面掌握全市现有红树林造林项目实况。由林业部门开展调查摸底,详细统计项目造林面积、红树林长势、项目管理状态等信息,分类管理本年度拟上报项目和后续年度可申报的储备项目库。 二是建立项目资料规范化管理机制,保障内业核查高标准。统一项目自查报告、立项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日常管理资料、影像资料、矢量数据等资料汇交要求,集中审核、逐项核对、查缺补漏,精准提出整改要求,规范项目内业电子档案管理,确保材料完整规范、真实准确,符合省级、国家级审核要求。 三是落实“县级摸底上报、市级逐宗审核”责任制,做到数据精准可靠。县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查确认项目自查报告,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外业核查、落实落细实地现场调查举证“全覆盖”,形成实地调查举证工作日志,并规范填报上传“国土调查云”系统,宁德市自然资源局逐宗研判,确保图斑矢量数据具备逐级上报条件。 (三)重点提升后备项目成熟度,保障后期高质量管护,健全申请长效机制。 一是聚焦技术攻关和内业完善,推动储备项目全方位达标。开展实地调研了解项目实况,加强种植不达标储备项目的工程技术指导,统筹现有种苗积极筹备可移植容器苗补植;督促已完工未验收项目尽快组织验收、补充内业材料,不断提升项目成熟度,力争在申报年度符合各项认定合格标准。 二是重视项目验收后期管护,落实常态化工作督导。全面核查现有红树林项目的保育管护措施,存在潜在失管现象的项目提前介入明确责任单位,健全管护日志;持续跟踪已成功认定项目植株生长状态,配合做好国家级抽查和成效评估,保障后续奖励指标不被扣除。 三、取得成效 (一)释放政策激励,要素保障更充分。全省首家探索“红树林变金树林”,通过生态保护方式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模式,是宁德市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实践。宁德市第一批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1216.05亩通过省级核查上报至自然资源部,获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80亩,2025-2026年可对达到报送标准的红树林陆续申报奖励指标,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指标。 (二)形成规范模式,申报流程更清晰。以各环节参与部门具体分工事项为导向,绘制了简明业务办理流程导图,积累了相关政策依据、红树林合格面积认定规则详解、系统操作实务问题解答等宣传培训展示材料,配套印发了切实可行的协同工作方案,建立了规范化项目资料管理、高标准数据审核和高质量后期管护机制,为后续年度红树林新增建设用地年度奖励指标申请工作提供了可靠经验。(文/厅综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