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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实施方案》明确: 水资源基础调查以我省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水域空间调查、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掌握全省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国家和福建省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 《实施方案》提出: 我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由省级统一实施,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水资源基础调查相关资料收集及调查相关手续等协助配合工作。调查周期为3年,2026年完成。(文/厅调查处 谢哲宇海峡资源报 章巧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