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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开展设施农用地管理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核查。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本次核查采取现场抽查和内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施农业用地项目每个县(区)现场抽查不少于10个,少于10个的全部抽查;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每个县(区)现场抽查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部抽查。核查组现场主要查看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项目用地建设、使用、管理情况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再利用情况。同时,核查组还核查了备案、上图入库等相关内业材料。项目现场,核查组与当地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农业经营者等进行交流,并在政策法规、土地使用、监管等方面作出指导。 随后,漳州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开展2023年度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具体要求。 核查组指出,各地要引导科学选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设施农业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县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主动公开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定等。同时,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立案查处整改。 核查组强调,要保护优质耕地,对非农建设项目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质量等别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原则上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做到应剥尽剥;县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配合,优化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安排,结合实际将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提升改造等各类补充耕地和提升耕地质量的项目(文/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蔡亚群 徐楠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