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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宁德市获得480亩红树林造林合格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这是我省首例通过生态保护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实现红树林变身“金树林”。 为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高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的积极性,2022年,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成果应用规则(试行)》,提出按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给予地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林业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相关工作的通知》,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市级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审查工作。 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共组织开展红树林造林项目40个,造林面积共计1537.59公顷。其中,宁德市完成首批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1216.05亩,经自然资源部审核,获得48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文/厅修复处 陈碧露 海峡资源报 陈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