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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7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至此,除福州市和厦门市规划文本上报国务院待批外,全省其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审批。这是继去年11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后,福建在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上取得的又一重要进展。 省政府批复指出,市级规划是各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级规划实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漳州市打造滨海生态宜居田园城市、开放型经济城市、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泉州市打造21世纪“海丝名城”、世界遗产城市、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三明市和龙岩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智慧城市、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莆田市打造滨海生态宜居城市、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世界妈祖文化中心;南平市打造生态宜居山水城市、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宁德市打造美丽生态宁德、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省政府批复强调,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市级规划是对各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