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福建自然资源> 生态修复> 正文
自然资源部: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 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2024-03-27 16:07:45 作者: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任编辑:吴骏

福建省厦门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3月25日,自然资源部在厦门召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 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场交流会”,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图为会议现场。(摄影:崔家乐)

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广华出席并讲话;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致辞;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崔永辉,福建省副省长林文斌,厦门市市长黄文辉出席;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孙书贤主持。

1988年,厦门市启动筼筜湖综合治理,创造性地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治理方针。36年来,厦门市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生动诠释了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成功实践。“厦门实践”在生态治理方面蕴含着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坚持战略谋划、规划引领,坚持高位推进、依法治理,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坚持尊重自然、科学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一湾一策,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等重要经验。

王广华在讲话中表示,“厦门实践”是美丽中国建设、人海和谐的典范,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万物谋和谐博大胸襟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持之以恒做好海洋生态修复予以充分肯定,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深邃思考,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殷切期盼。“厦门实践”是一座丰富的宝库,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世界影响,深刻启示我们:必须注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统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必须注重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协调,提高生态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必须注重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必须注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相促进,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的硬措施与软文化;必须注重“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相适应,积极稳妥地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王广华表示,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坚持规划统筹引领,坚持激励约束并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科学修复,坚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新时代新征程,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必须坚持和传承好“厦门实践”经验,切实增强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法规和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能力建设,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际合作,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不断厚植美丽中国的生态根基。要在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功夫,在驰而不息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严守廉政廉洁底线上下功夫,扎实推动“厦门实践”经验落地见效。

赵龙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极具前瞻性谋划生态省建设,亲自组织推动厦门筼筜湖、福州内河、长汀水土流失、莆田木兰溪等系列治理,创造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福建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持之以恒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完善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更加鲜明。新时代新征程上,福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大力推广并创新发展“厦门实践”,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法治体系、规划体系、重大工程体系等,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筼筜湖、五缘湾、下潭尾红树林,切身感受了厦门36年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海洋生态修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成效。厦门、福州两市分别介绍了“厦门实践”和在福州市成功复制“厦门实践”的情况,福建、浙江、北京、陕西、河南、湖南、重庆、广西等8个省份的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邀派代表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及生态修复有关工作人员,国家林草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承办单位:东南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