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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高效完成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林业局共同审核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 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成立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并印发工作方案,协同推进我省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林草湿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组织开展图斑监测、样地调查、质量检查、初步统计、成果编制等工作。 为确保调查工作质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严格落实数据共享与审核衔接工作,共同进行上报成果审核。省林业局审核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第一手数据和成果。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将林草湿成果数据与我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进行空间套合比对,审核结果显示林地、草地及二级类分布、范围、面积与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一致。(文/厅调查处 谢哲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