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8日讯 18日,福州、厦门抽检时相继发现冷冻货品外包装新冠检测阳性。面对“冷链藏毒”频频曝出事件,广大居民如何安全食用冷链、冷冻食品呢? 福州抽检时发现2份进口冷冻鲳鱼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18日凌晨4时,福州疾控官方微信号发布通告称:11月17日,疾控部门在对福州市某冷库进行常规例行采样抽检时,发现该冷库2份进口冷冻鲳鱼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各市场主体已封存到位,未流入终端消费市场。 厦门抽检发现2份阿根廷进口牛肉包装物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18日,厦门市某企业从阿根廷进口一批去骨牛肉,经过市疾控中心检测,2份包装物样品新冠病毒核酸结果呈阳性。目前,相关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自7月3日以来,国内进口冷链“藏毒”一览 据海关总署及各地官方通报不完全统计,自7月3日厦门、大连海关在从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以来,国内共30余次在进口冷链食品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涉及11省3市。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福建发布紧急通知 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 11月1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时刻警惕疫情输入风险。 鉴于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高发,通知要求,各地要查清查细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留存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同时,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并按照“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要求,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追溯信息,全面掌握进口冷链食品的“来龙去脉”;二是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合格证明,并按照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索取消毒证明,否则一律不准上市。 泉州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报备(11月16日)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渠道,泉州市下发通知,要求从事批发、购进大宗自用、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须做好信息报备工作。 一、从事批发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仓储地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承运企业和车辆、仓储地点等信息。 二、购进大宗自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仓储地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承运企业和车辆、仓储地点等信息。 三、从事收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冻冷藏企业(冻库),应在收储的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并完成消毒装卸入库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货主、食品名称、入库数量、索证索票查验核对情况、入库消毒情况、运输车辆信息、装卸接触从业人员信息等。 四、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部门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本部门报备方式和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