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7?26”讲话中强调,人民群众需要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中国和健康福建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治本之策。 (二)我省医学教育存在亟需补齐的短板。一是医学人才总量不足,层次结构、专业结构有待优化。二是区域结构不合理,办学条件薄弱。三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服务质量偏低。四是医教协同不够深入,医学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不够完善。五是人才政策吸引力不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基层导向和质量导向,创新医教协同体制机制,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为建设新福建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全民健康基础。提出“两步走”工作要求: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体系,缓解医学人才总量不足,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和协调发展,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到2030年,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福建建设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