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审 被控受贿400余万元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近日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检方指控他在2011年12月~2013年6月期间,在该院基础建设、设备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8万余元,其中贿款澳元59万余元均由张小庄女儿开设在境外的账户上接收。庭审中,张小庄对三项指控事实均提出了异议。 张小庄自2002年起任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还曾担任广东省人大代表。2014年11月28日,因涉嫌受贿、违反财务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张小庄被广东省纪委立案调查。 昨日庭审时,张小庄提出腰痛,不能久坐。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 第一单:合作开展脐血库业务 公司老板送其女40万澳元 庭审中,检方一共指控了3单张小庄受贿的事实。指控称,2007年~2009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下级妇幼保健院推荐的方式,为广东省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开展脐带血库的业务上谋取利益,为此于2009年7月29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境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甘某贿送的39.29万澳元。 张小庄称,在担任院长之前,省妇幼保健院就已与甘某的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规定必须利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科作为合作宣传培训的基地,合同要求要向社会介绍造血干细胞在儿科医学和在医学的作用,让社会理解并参与这件有益的事业。 对甘某给其女送钱一事,张小庄称,他是事后隔了差不多大半年才知道的。其说,曾严厉批评女儿,要她把钱退回去。“你女儿收钱,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公诉人追问。“这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张小庄如此解释。 第二单:授意关照医疗器械商 其女儿收受20万澳元 指控还称,2011年~2013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省妇幼保健院原设备科科长廖某(另案处理)授意关照等方式,为广州某医疗公司在省妇幼保健院销售医疗器械的问题上提供帮助,为此于2012年2月27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境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股东罗某某贿送的20万澳元。 张小庄同样辩解说,他仅是将罗某某带到了设备科,并没有授意,也没有暗示让设备科的廖某给予关照。张小庄说,以前曾有合作方来找他,他一开始很粗暴地拒绝,结果有一次差点被人家打了。后来有下属劝他不要那么硬,把人带到相关科室就行了。至于罗某某给钱给女儿,张小庄说,女儿是回国治病时才跟她说的。“我马上严厉地批评了她,要她赶紧退掉。”但最终因为女儿先兆流产等一系列事情耽误了下来。张小庄说,他认为这是两个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人之间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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