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将修改计生条例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2016年立法计划,《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在今年进行修改。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的。 据悉,今年我省计划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有66项,其中提请审议的项目有13项,拟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7项,拟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6项。另有27项预备项目和26项调研项目。 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省人民政府规章共有43项。其中,《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将作为修改项目,《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等11项将作为制定项目。此外,还有预备项目22项,调研项目10项。(福州日报1月5日第A2版 记者 朱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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