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困难又遇重大疾病 集美最高将补助10万元
东南网10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生活中,屋漏偏逢连夜雨的事常有。在集美,如果家庭生活困难又遭遇重大疾病,政府将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日前,集美区出台《集美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意见》对于外来人员也同样给予补助。 对于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意见》一视同仁给予帮助。救急难范围包括辖区户籍居民和持一年以上暂住证外来人员(个别外来人员遇紧急情况除外)。 这两类人在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时,可视生活困难、疾病、灾害、事故等急难情况程度,向相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对于遭遇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住院人员,获得基本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和医疗救助后,个人及其家庭仍难以承担的,在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5万元以下部分,按《集美区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办法(修订)》执行。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部分,按50%予以补助;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按40%予以补助;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按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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