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安法"将实施 朋友圈卖私房菜得办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安法”。本期《舌尖上的安全》,由厦门市食安办、海西晨报社共同推出,对新《食安法》进行解读。 针对市民常用的网络平台购物,新《食安法》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经营者必须实名登记。这也意味着微信朋友圈中流行经营的“私房菜”,也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建立全程追溯制度 新《食安法》注重制度构建,从多个方面保障食品安全。 首先,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新《食安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并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规定中提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此外,新《食安法》要求统一监管机构,有效提升监管效能,要求监管机构确立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制度,根据风险监测评估的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风险监测更加突出预防,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还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制订年度监管计划等方式全面降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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