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整治公房中不正之风 清退25套让给年轻职工
闽侯整治公有住房中的不正之风 清退25套公房让给年轻干部职工 福州新闻网11月28日讯 “再过几天就有房子住了。公租房离单位近又省钱,县里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昨天,说起即将入住的公租房,去年刚调到闽侯县政府上班的林通满心欢喜。 林通家在福州市区,每天上下班,他都要往返于市区和闽侯,十分不便。有时加班,没了公交车,回家就更不方便了。在闽侯县,像林通这样新调入或考上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有近百人。住房问题没有解决,给他们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闽侯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潘少明告诉记者,县委机关大院内共有公有住房(单位宿舍)100多套,大都由“老机关”住着。这几年,县委、县政府积极为各级干部职工解难题办实事,许多干部职工相继购买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然而,不少人依然“赖”在公房里不肯退,有的甚至将公房出租牟利。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这一问题反应强烈。为此,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城区域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住房清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已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单位集资房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限定日期内主动退还公房。县纪委还组织住建、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对不主动清退住房的进行纪律处分。 “这些人中,有的是机关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有的调到了乡镇担任一把手,清理难度大,但我们用制度和规定说话,‘一碗水端平’。这样一来,侵占公房的人只能乖乖退房。”闽侯县纪委党风室主任陈学翔介绍,目前,他们共清退出25套公有住房,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重新分配,用于解决新来干部职工的住房难题。作为公租房,这些房子的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才0.8元。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王爱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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