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车改革时间表敲定 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
【我省明确时间表】 2014年底前后 总体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报送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015年上半年形成省直和各设区市、平潭管委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5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015年下半年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6年底前后完成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今年9月中旬,我省成立了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推动我省公车改革工作。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日前出台,全省公车改革的时间表也已经确定,到2016年底前后,我省将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记者了解到,本月,我省正在开展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业务培训,部署公务用车信息摸底填报,并将组织调研组分赴省内外调研。到12月,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将收集汇总各地市、各部门摸底统计数据,进行测算,形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将把总体方案报送省政府。 据了解,我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日前成立了办公室,并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省直组、经费组、安置组、督查组5个专项组,负责搜集数据、制定方案以及未来人员安置等工作。 【背景】 全国公车改革 计划2至3年完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7月16日公布了公车改革指导意见。计划用2至3年完成全面公车改革。 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