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汛办会商安排台风防御工作
2024-11-14 09:46: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13日下午,省防汛办组织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海事局会商,研判当前海上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细化安排防御工作。 当前,西太平洋上有3个台风活动,其中台风“天兔”已进入48小时警戒线,强度持续增强,预计15日前后抵近台湾东南部海域,尔后逐渐转东北方向移动。 受其影响,15日白天,台湾浅滩渔场东部最大风力可达8~10级、阵风10~12级;16日傍晚到夜里,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钓鱼岛海域最大风力可达8~9级、阵风10级;15日夜间至16日上午,台湾浅滩渔场东部有4.0米巨浪。 会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研判。要加密监测,加强会商,滚动研判台风动态及影响,及时向沿海地区、防台风重点部门发布预警,情况有变化,要及时叫应;要密切关注当前海上台风发展趋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跟进调度部署防范工作。同时,要落实行业和属地防御职责,加强辖区渔船防风避险工作的调度,位于台湾浅滩渔场、闽南渔场的作业渔船,务必于11月15日8时之前全部就近进港避风或者撤离出相关海域;位于闽外渔场、闽东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作业渔船,务必于11月15日17时之前撤离到东经121.5°以西的海域,撤离途中要注意安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判决定,确保安全。 要加强安全管控。要加强预警预控,引导相关区域航行或作业的船只注意及时回港避风或避开台风影响区域,指导沿海客渡运航线、港口码头落实好防风措施;要指导海上渔旅平台、涉海、涉岛旅游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密切关注台风相关预警信息,适时做好安全管控工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