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民生> 正文

三明:凝聚政法合力 守护只此青绿

2024-08-17 09:28:00作者:马丹凤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马丹凤 通讯员 孙强 梁梦婷)

编者按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连续45年居全国首位。绿水青山底色更足,离不开保护与打击并重、防范与治理协同。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全省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8.95%,侦破率上升26.8%。其中,三明市高效统筹各级各类警务资源,织密生态警务防护网;莆田市成立“生态义警”巡逻服务队,创建“生态司法保护碳汇林”,严厉打击涉生态违法犯罪……全省各地环保、公检法等部门共享信息,联勤联动,共同撑起生态保护伞。请看一组详细报道。

近年来,三明公安创新打造生态警务品牌,含立体智慧防控、生态要素管控、群防群治联动、合成精准打击、执法司法协作、生态价值实现6项机制,强化与行政、司法部门沟通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共同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今年以来,三明市涉林犯罪现行案件破案率达87%;侦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8起,破案率达100%。

数据共享

近日,记者走进三明市沙县区数字生态警务中心,只见大屏幕上滚动刷新着一条条数据,直观反映辖区的巡查情况。

“有了数字生态警务中心和生态警务联勤中心,我们对绿水青山的护航就像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沙县公安分局森警大队大队长孙达介绍,该中心将区智慧治理中心数据和公安大数据有机融合,实现水利、林业、城管、自然资源、12345等平台部门类信息数据集中汇总,一屏展示、综合研判,配合空中无人机、水面巡逻艇、陆上视频监控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可实现巡查防控和打击处置工作的高效化、精准化。

日前,该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数据分析研判时,通过比对来自水利、公安等多部门的数据,发现来畔溪水域有几处数据异常点。工作人员将线索提供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协助其开展专项巡查,及时制止了非法取水行为。

类似沙县区数字生态警务中心这样的智慧平台,目前在三明市共有3个。据了解,三明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数字生态警务中心运行机制,实行“平时常态运行、专班同步上案、用时联动运作”3种运行模式,充分应用科技赋能,全力构建纵向一体侦查、横向部门协同、立体支撑保障的生态警务一体化合成协作体系。

人员联动

不仅要实现数据共享,还要从人员上、工作机制上实现联勤联动。

今年7月,沙县区生态警务联勤中心挂牌成立。

“生态领域很多执法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在数据打通的基础上,公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坐在一起办公,更能把联勤联动机制落到实处。”孙达介绍,当前,沙县区生态警务联勤中心主要负责协调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等日常事务联络工作,以及开展联合培训,未来将逐步扩大联勤联动范围。

近日,一场野生动物放回仪式在将乐县古镛镇枇杷丘山场进行。将乐县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将收容救治的一只蛇雕、两只雀鹰、一只猫头鹰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省级保护动物眼镜蛇一条放归大自然。

“此次放归的野生动物都是由群众发现并主动联系我们,然后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救治的。”将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林有忠告诉记者,“这种事情不是个例。近年来我们通过‘一山一河’两支生态保护党员先锋队等大力开展涉林宣传工作,老百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了。”

林有忠口中的“一山一河”两支生态保护党员先锋队,是指龙栖山生态保护党员先锋队和金溪河生态保护党员先锋队,两支队伍分别以南、北片派出所警力为支撑,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纵观三明全市,公安联动各单位守护生态绿的故事俯拾皆是。泰宁县公安局创新打造“警长+河长+林长+景长”工作机制,组成“红袖标”志愿服务队和“警景”联动巡逻队;永安市公安局与国有全资森林生态企业相互配合,把触角延伸至生态环境类案件办理;明溪县公安局积极创建森林卫士——候鸟“护道者”党建品牌,护航观鸟经济发展……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