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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聚焦福建深化林改:山定权 树生金

2024-08-01 19:57:58作者:来源:《求是》2024/15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求是》杂志记者 刘名美 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盛夏的八闽大地,一派勃勃生机。记者来到地处福建省中西部的三明市,走进绿荫参天的杉木林,只见树干上“长着”弯弯曲曲的铁皮石斛,树下种着当地称作“穿山龙”的细叶青蒌藤。“这是沙县小吃炖罐的重要材料,十分紧俏!”沙县区新坡村林农张祖暖介绍。他一边带着记者走进林场深处,一边绘声绘色描述起3年前的场景:“当时我去办林地流转手续。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地问我流转了多少亩地,办证要不要收费,多久可以拿到新证。”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听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介绍,向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了解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不动产登记等情况。总书记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我们推进改革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方法论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

三明八山一水一分田,森林覆盖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策源地。改革前,农民们靠山“吃”不了山。“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盗伐成风,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万一着了山火,也是干部扑、群众看。”三明下辖的永安市洪田村老支书邓文山颇为感慨地讲起过去的事,“那时集体林统一经营,林农缺少收益权利,却承担管护责任,结果谁也不愿意管。我们就想,山地能不能也像田地一样分给村民?”1998年夏天,洪田村一连开了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决定把土地承包责任制引向山林。这一创举,调动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当年,在福建工作的习近平同志多次深入林区调研,对林业发展作出重要论述,指出要真正把林业当成产业来办,扎实抓好山地开发,做好山水田文章;2002年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福建集体林权改革的序幕全面拉开。

“林改的消息传来,大家都很兴奋,路子走对了!”邓文山回忆道。三明积极响应号召,将集体林地“分山到户、均林到人”,2005年底完成了“明晰产权、确权发证”,“耕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福建林权改革的经验做法,被吸收到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乘着这次林权改革的东风,沙县区青钱柳家庭林场的洪集体拿到了林权证。他笑道,当年把林权证和结婚证、房产证用红布包在一起,“心里充满希望、身上充满干劲”。然而,刚尝到改革甜头的三明人,又遇到新的问题:单家独户效率低,发展壮大缺资金。哪里出现新问题,改革就跟进到哪里。2013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吹响。三明从分离承包经营权入手深化林权改革,沙县率先开展“三权分置”改革,办出福建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此后,三明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等经营主体,推出多种合作经营模式。在政府、银行等支持下,林权按揭贷、林权支贷宝、福林贷等一批普惠金融创新产品,进一步解决了林地“变现”问题。洪集体自主经营的权益有了更好保障,陆续申请到5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放心大胆地请专家、试种植,探索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康养”的经营路子。

改革步步深化、点绿成金,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也要守住。将乐县常口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年“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嘱托,多年来坚持天然林不能动,人工林合理采伐、科学补植,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经济;利用林地资源和林业公司开展合作造林项目,既解决村民就业问题,又实现林业长效发展;依托生态优势,着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农业、特色养殖等产业。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对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当年9月,三明出台行动方案,创新推出林票制度、林业碳票制度等,推进林权改革再出发。”三明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改造升级,提供造林、营林、采购等全产业链交易服务,形成辐射全省的林业要素综合服务交易市场,交易产品向林票2.0、林业碳票等生态产品拓展,交易范围从域内向全国扩大。

如今,张祖暖与国有林场合作,打造“碳中和”共建示范林。洪田村的日子越过越好,2023年村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3万元。常口村写出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平衡的精彩文章。“不久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了。党中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洪集体感叹道,“我是托了好时代的福,比20多年前更有劲头了!”

记者手记:

“林改”一步棋,盘活万重山。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彰显出群众首创、试点先行、问题导向、永不止步等方法与品格,折射出伟大改革开放精神的璀璨光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新征程上我们一定能续写新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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