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一俊与《大田盐法议》
2024-07-23 10:38:1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水口分司水路图 田一俊,字德万,号钟台,明代延平府大田梅岭人。与郭奇逢(号鹤峰,大田广平人)、廖宪(号盘峰,大文江人)并肩,被誉为“闽中田阳三峰才子”;与田顼、田琯并称“梅岭三田”。 田一俊是明隆庆二年(1568年)会元,尽管在朝为宦,但常常活跃于乡梓,他为高峰寺题词:“天下无山高戴云,低吟犹恐九天闻。炳霄此去不盈尺,尘世看来总绝群。”更为重要的是,他心系家乡,十分关心大田的民生、教育和经济发展,撰写了《大田县修学记》《大田县新建尊经阁记》《遗爱祠碑记》等文。其中,他奏写的《大田盐法议》是明代地方性盐法改革的重要代表。 闽中地区盛产苎麻、粮食等商品原料,对于沿海地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而闽南沿海地区则提供了盐、鱼等生活必需品。明万历晚期,漳州和泉州地区“票盐”贩卖合法化,促使福建“山海经济”繁荣昌盛。《福建通史第4卷·明清》指出:“晚明福建商品经济比宋代更胜一筹,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宋代福建山海经济交换尚不显著,而晚明则以山区与沿海的大交换闻名于世。” 大田自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起析尤溪之大田乡置为县,并以永安、漳平、德化三县地益之,属延平府,并不是盐产区。按大明的盐法,大田地区食用的应是西路官盐,通过“盐引”进行贸易往来。实际上,由于地理位置邻近闽南,当时主要是食用泉州、漳州等地的私盐。 清乾隆《大田县志》卷十二“艺文·大田盐法议”记载:“敝县田地鲜少,谷价腾踊,所仰赖者苎麻耳。麻熟时,漳、泉客商入山收贩。四乡山民为负担,除日食外,以所得余直就彼处易盐数斗,随负至各乡,每盐二升博米一升,计往返十日间,可供一家三口数日之食。” 大田在当时盛产苎麻,麻成熟后会有泉州和漳州的商人过来收购,并雇佣其乡民送苎麻前往泉州一带,其间挑夫会把所得的力钱购买食盐,回乡后换成大米,两斤盐可以换一斤米,挑夫便以此为生。大田和漳泉两地私下交易食盐在万历早期是不被准许的,虽然当地的民情曾多次上奏盐道司,但是关于是否免除“盐引”的讨论每次都会引发争议,然后又不了了之。“艺文·大田盐法议”记载:以敝县五十余年引盐之议,岁无虚日,而辄议辄罢,当事者谅筹及斯矣!及持议颇力,闾阎穷贫嚣然,如不欲生,其坊里食盐之家,至愿量为充课,不愿领盐。 明朝时期,福建都转运盐使司总摄全局,其下设有水口、黄崎镇和黄港三分司,要求延平府的州县食盐均在水口司购买,每年分配七百五十二盐引给大田县,据《明史·盐政议》记载:明朝实行“纲盐制”,即将持有盐引商人的地域分为十个纲,每纲约有二十万盐引,每引折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厘。意味着要向大田县销售二十二万五千六百斤食盐的同时收缴相应的“盐课”。 万历十二年(1584年),销引的规定变得更加严格。福建盐道给大田减少了二百引的配额,但仍要求必须销售规定的数量。于是,遂派四名船夫去水口司购买官盐八引,不料船只意外侧翻于三洟滩,所有盐都溶于水。到了万历十三年(1585年)和十四年(1586年)又减少了五十二引。即便如此,大田船夫在往返水口司的途中仍然出现船沉没的现象。这时期百姓再次申请从漳州和泉州两地复购食盐未被批准。 万历十六年(1588年),时任礼部左侍郎的田一俊在知悉家乡苦闷于食盐之事后,便写下《大田盐法议》上奏朝廷,其内容主要写道:大田县地处偏僻山谷,地势险峻,交通不便,仅有一些冶铁商人雇佣外地擅长水性的人,用小船在滩石间运输。这些船只没有防水措施,船内常有水,只适合运输矿石,不适合运输盐,因为盐会受潮变成卤水。当船行驶到距离尤溪县城三百余里时,有大滩三十多个,小滩一百多个。每过一个滩,需要多艘船一起拉一艘船,稍有不慎,船就会被水压沉。矿石沉入水底,只能捞取一部分。盐一旦入水,就无法恢复。并且,这种三板船阔不及二尺余,长仅丈余,满载的一船盐也只有三百斤。从尤溪逆流而上,即使不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也需要十五天左右。这么长时间运输所获得的盐资不足以支付工资。 鉴于上述民情,万历十七年(1589年)实施的一项财政措施,即每年通过征收大田县八十两课银弥补西路的盐引额度。自此允许大田县民众购买闽南地区的“票盐”,但只能在大田境内贩卖,并且,其他县均不能效仿。大田开始遵照执行纳课,全县民众无不欢欣鼓舞,并在盐亭处刻石立碑,使之成为不朽的记载。 由此可晓,田一俊和中国历代知识分子一样,信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儒道思想,其撰写的《大田盐法议》切实解决了大田县的食盐难题,推动了明晚期福建商业发展。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田一俊传》记载:一俊禔身严苦,家无赢赀。赠礼部尚书。一俊先生性格恬淡,少有欲望,平时坚守不取不义之财的节操,常常回到家乡体察民情。他历任官职二十多年,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很贫穷。直到他病重时,学生们轮流在病榻旁侍候,看到他所食用的都是粗糙的粮食,所穿的是简单的布衣,这才感叹他生活简朴如同寒士。朝廷为了表彰他的功绩,诏赠他为礼部尚书,谥文洁先生。 (作者单位: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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