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原创新闻> 正文
分享到:

【全国两会看福建】恢复和扩大消费 福建打出哪几张好牌?

2023-03-08 21:32: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作者:卢金福
近期,福建全省多地再度发放了消费券,涉及家电家居、住宿餐饮、文旅、家政、汽车等不同领域。今年,扩内需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今年春节福建各地旅游景点人气热。资料图 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3月8日报道(本网记者 卢金福)

“一大波女神福利来啦!周三晚上8点开抢消费券”今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龙岩在当天投放了一批消费券,做热“她”经济。近期,福建全省多地再度发放了消费券,涉及家电家居、住宿餐饮、文旅、家政、汽车等不同领域。今年,扩内需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一词被提及23次,商务部将今年定为“消费提振年”,福建省今年将继续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全力打造消费大省,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消费话题成全国两会热点

消费是经济增长最基础、最稳定、最持久的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位于首位的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而该项部署首先谈及的是“消费”,指出“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

如何恢复和扩大消费?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住闽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茂兴建议,要注重从消费数量转向量质齐升,倡导绿色环保、安全健康的消费方式;从传统消费转向新旧并存,激发新型消费潜能。

“当前我国消费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全国政协委员、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提到,推动绿色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强,绿色低碳已成为产业发展新方向。他提出了四点建议,包括完善企业绿色生产的经济激励政策;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建设;打通信息渠道,建立绿色产品发布与选用平台;强化对个人绿色行为的正向激励。

全国政协委员、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许清流提出了《关于促消费、惠民生、稳增长的五项政策提案》,建议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以促进居民个人消费。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积极推动优质消费品进口,以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为主要抓手优化消费供给。进一步支持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设提升。

福建锚定目标:

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形势,福建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保障节假日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全省消费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展现强大韧性。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2.1万亿元,同比增长3.3%,高于全国3.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3位。去年,福建全面增强消费基础作用,深入开展“全闽乐购”,举办首届福品博览会,发放4亿元消费券,撬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回升,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78.7%。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预期目标。报告提到,强化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深化“全闽乐购”,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增加家电家具家装等大宗消费,扩大升级信息、绿色等热点消费,发展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新模式;深化“三品”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纺织鞋服、食品、医药等行业“手拉手”活动,加强供需对接,促进“福建造”产品推广应用;深化城乡消费提升行动,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特产品“进城”、高质量消费品“下乡”。

打好“组合拳”促进城乡消费提质升级

今年,省商务厅联合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共同实施2023年扩消费八大行动,以“全闽乐购·畅享福品”为主题,组织开展1000场线下、10000场线上主题促销活动,形成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促进城乡消费提质升级。近日,福建制定出台了《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七个方面43条措施,其中推动消费复苏回暖方面共有6条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里面都有哪些好牌,记者进行了梳理。

好牌一:

创新消费场景

开展促销活动,持续打响“全闽乐购”品牌,围绕重要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组织各地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美食节、“老字号嘉年华”等线上线下主题促销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打造线下消费场景,支持各地创建美食街(城),引导“闽菜馆”入驻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酒店等。支持各地持续打造一批“大众茶馆”项目。

发展会展消费,引进优质展会,培育品牌展会,以食品、日用百货、轻工、纺织鞋服等我省优势行业产品为重点,组织优势福品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厦门投洽会、闽货华夏行等省内外有影响力的重要展会20场以上。

好牌二:

促进福品消费

深化“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持续举办福品博览会,支持“万福”商城等线上展销,推动各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推动“福品供全球,全球享福品”。

打造中国品牌、福建特色名牌,借助新电商平台首发多样化新品。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丰富高端商品供给。开展8场以上老字号嘉年华活动,打造数字博物馆、线下体验馆等。

持续组织“福品”出省、出国巡展。推动省级商务特色镇、市县乡(镇)商贸中心等设立闽菜、老字号等“福品”旗舰店、体验店。

好牌三:

复苏餐饮消费

今年,福建将组织各地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开展福建小吃评选活动,打造特色美食品牌。培育预制菜龙头企业,拓展营销渠道,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

提升闽菜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引导“闽菜馆”入驻景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交通服务区、酒店等,全年支持50个“闽菜馆”。支持创建9个以上特色美食街(城)。组织开展全省特色风味小吃评选活动,参与活动小吃数不少于60个。

好牌四:

提振大宗商品消费

汽车是消费的“四大金刚”之首,2022年全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额占全省社零总额的8.9%。2023年省商务厅将继续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将从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推动汽车平行进口健康发展等方面,加强汽车流通全链条管理,推动汽车梯次消费、循环消费,不断活跃汽车消费市场。省市安排资金支持汽车消费。对消费者购置7座(含7座)以下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予以最低每辆4000元补贴;对消费者购买7座(含7座)以下燃油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予以最低每辆3000元补贴。

福建还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开展汽车下乡活动,省里组织本土汽车厂商和主流汽车品牌,采取县城定展和乡镇巡展的方式,举办10场以上汽车下乡活动。此外,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各地开展家居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活动。

好牌五:

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福建提出,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研究调整限购区域、购房套数等住房消费领域限制性政策,落实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鼓励各地举办房产推介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的市场氛围。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支持“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房票安置,对于使用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购房,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

好牌六:

培育新业态型消费

鼓励电商服务实体经济,择优支持10个总部在闽的电商平台。择优支持20家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闽货网销的企业。择优支持5家产业链完整、有创新特色的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开展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推动智慧商圈、智慧街区建设,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数字化水平。培育国家级直播电商集聚区和领军企业。推动即时零售、夜间经济、童经济、Ta经济、银发经济、孕经济、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鼓励发展首店、首发、首秀经济。推动即时零售、新消费品牌、国货国潮、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好牌七:

做热文旅消费市场

以“清新福建精彩四季”为主题,组织各地开展系列文化和旅游促消费活动。以福州、厦门等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重点,改造升级文旅场所消费设施,打造“城市会客厅”。围绕1号滨海风景道、武夷山国家级森林风景道等,培育滨海旅游、乡村休闲、自驾露营、亲子研学、后备箱经济等文旅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路衍经济。支持全省5A级景区推出首道门票优惠活动。

好牌八:

做好消费保障

培育创建特色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新打造一批特色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商贸零售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线上商城、智慧商店。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示范引领区,鼓励出口转内销平台建设,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大力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加快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支持建设改造集贸市场等乡镇商贸中心30个。持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支持福州、泉州等建设“福农优品”线下体验中心,新筛选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提升“福农优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福建还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1 2 3 4 5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