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 守护八闽绿水青山
2022-05-16 07:55: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作者:陈旻
我省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前已覆盖全省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图为地处武夷山国家公园腹地的桐木村内郁郁葱葱的生态环境。姜克红 摄 东南网5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山海画廊,人间福地。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创新实践地,福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省战略,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唯一的水、大气、生态环境保持全优,同时所有设区市人均GDP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绿色,已成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最亮丽的底色。 以法为循 保障发展高素质 近日,福建2022年一季度GDP数据出炉,宁德市增速“夺冠”:GDP同比增长10.1%,规上工业、农林牧渔、进出口、利用外资、贷款余额等指标增幅均位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宁德陆续淘汰落后钢铁产能522万吨,先后关闭拆除41座矿山121个矿点、166家石板材企业。“腾笼换鸟”之后,以宁德时代为龙头的千亿新能源产业集群在闽东崛起,曾经的东南沿海“断裂带”成了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近年来,福建牢记嘱托,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关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相关规定;制订修订并出台了《福建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 在绿色指挥棒下,福建将环境容量、绿色低碳作为项目引进的硬约束,构建起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动能转换,进一步形成了低碳循环、更具竞争力的经济体系。 2021年,福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倍增发展,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4%,获批全国首个新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区,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5%,林业碳汇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居全国首位……福建,正走上绿色低碳发展的快车道。 以占全国1.3%的土地、2.8%的能源消费,创造了占全国4.3%的经济总量,福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诠释。 久久为功 守护生态高颜值 初夏时节,八闽大地满目皆绿,一片葱茏。在莆田,木兰溪从“水患之河”成为安澜清波的“最美家乡河”;在厦门,筼筜湖白鹭飞翔、秀丽旖旎,从曾经的臭水湖蝶变为“城市会客厅”;在福州,整治后的西湖、内河串起“碧波荡漾、闽韵古风”的水城美景……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推进的一系列生态建设项目,通过接续努力,已成为水清景美的“城市绿肺”。 近年来,福建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决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守好绿水青山。深入推进大气精准治理减排“十百千”工程、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深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在闽江、九龙江等流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打造一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近年来均为优秀,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仅为全国的一半。 同时,我省全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前已覆盖全省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85%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九市一区国家森林城市和所有县(市)省级森林城市实现“两个全覆盖”;大力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水土流失率降至7.52%。 通过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品牌愈发亮丽。2021年,“生态优等生”福建再交优秀答卷: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7.3%、九市一区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9.2%,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4个、11.7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3年保持全国首位。 共治共享 服务民生高品质 “宁静的夜晚终于回来了,太感谢了!”在厦门市湖里区万景花园小区,居民们谈及近来噪声整治情况,欣喜溢于言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百姓不堪其扰,投诉量居高不下。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入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联合开展“静夜守护”行动,集中力量攻克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顽症,保障群众“舒适眠”。 这是福建下大气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缩影。 民有呼、我有应,事有办、忧有解。为形成合力,福建生态环境与法院、检察、公安、林业、水利、自然资源、海洋与渔业等单位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督办预警等制度,信息数据云端共享,探索建立“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联合攻坚”机制。 “清水蓝天”“静夜守护”“危废整治”“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让百姓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1758起,移送涉刑案件730起,29起环境执法案件被列入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9万起,处罚金额14.7亿元;全省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81件,索赔金额超2.96亿元。 良好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福建多措并举,唱好绿色“主旋律”,画好共治“同心圆”—— 定期公开环境质量状况、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氛围; 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最高奖金达30万元,引导群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 创新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应约评价制度,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20243家次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信贷、上市融资等有效联动,仅2021年就为守信企业提供13.1亿元信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更加鲜明,保护生态环境正成为越来越多百姓与企业的自觉行动。 2022年5月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用生态环境法治护航生态省建设,福建正奋力实现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相统一,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