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社会> 正文

我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2022-05-08 07:49:21作者: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黄枫)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7日,我省全面启动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

据介绍,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将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通过在线访谈、系统宣讲、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网络正能量作品征集等多种形式,送《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据了解,我省信访部门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福建“信访云”和信访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和“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年”行动,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