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对养殖业和产粮大县粮食作物保险支持力度
2022-01-11 09:20: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省财政厅7日印发《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的通知》,加大对养殖业保险和产粮大县粮食作物保险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在养殖业保险方面,将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从70%提高至75%,养殖户负担比例相应由原来的30%下降到25%,保费负担大幅降低。 在水稻、水稻制种和玉米保险方面,将产粮大县市县两级应承担保费的10%,改由省级财政承担,切实减轻产粮大县的财政负担。 同时,保持对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变。其中,水稻、水稻制种、玉米、马铃薯、油菜、花生等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80%;生态公益林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90%;商品林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60%~75%。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